“她最喜欢长相好看的男人,这才不久,她丈夫刚死,这么快她就找了新的。
你知道她丈夫是怎么和她结婚的吗,当初她去下乡,在乡下看到她丈夫长的好看,还是大学生,就硬生生的拆散了别人已经订婚的对象,不过她丈夫也是见钱眼开的,为了进城,连早就订亲多年的姑娘都不要。
这些,我都是听家里人说的,不过我看你亲戚也不……结婚了还和别的女人搅和在一起?”
小梅越嘀咕眼神越怪,越说越不好意思继续讲,那人好歹是宋南秧的亲戚,万一又是关系比较亲近的亲戚,那她这么说,岂不是给人难堪吗。
“没事,你直说就成,我这亲戚跟我不合,两家关系不好。
这男的竟然背着他老婆在外面跟别的女人在一起,这二人也算是狼狈为奸。”
看见了,不过是多一条把柄,看来她想的没错,周田田动用关系把吴端调离开锦城,就是为了更加光明正大的和吴端在一起。在这个没有多少人认识他们的地方,他们做起了一对野鸳鸯。
女人和男人手挽着手,笑得那么幸福甜蜜,亲热的样子就跟新婚夫妻似的,没想到这软饭,还真让吴端给吃上了。
沪市的商场很大,里面的许多商品都是锦城没有的新鲜货,看得宋南秧一阵眼热,这要是能弄回去卖那得赚多少钱啊,这里甚至有很多进口货,不愧是走在时代前沿的大城市。
在锦城,大部分人的穿着还是黑白灰蓝,这几个颜色呢,从城市到人,整体都给人灰扑扑的感觉,沪市则是鲜亮的,多姿多彩的,当然沪市也有普通人,不过整体风貌看上去更加潮流。
在这里花钱就像喝水一样,宋南秧没忍住买了好几件衣服,出来一趟,总要给家里每个人都带点礼物吧,更别提太奶还特意交代过的,几块钱一件的衣服就买了好几身,二姐,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,也要添置几件新衣裳,就应该打扮的漂漂亮亮的。
小妹也要上学,更要买新衣服,大哥估摸着有桃花运,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,更要好好打扮打扮,万一也能被富婆看中呢!
魏红英也是,这么多年了,就没见她舍得给自己添两件衣裳,孩子都20了,她还穿的的结婚时候买的衣裳,太爷太奶的,刚出生不久,现在却一天一个样的小弟的玩具,给家里人花钱,她觉得高兴,而不是心疼。
偶遇了吴端,又拍了她们的照片,这次拍的照片把两个人的脸全都露了出来,两人觉得亲密,脸带笑意,一看就关系匪浅。
在商场采购了一圈后,二人又在沪市的国营饭店饱餐了一顿,饭后散开,宋南秧打算去这里的黑市看看。
沪市的黑市,在原书中有过记录,毕竟女主打拼的过程,是肯定会到大城市去的,转战各个黑市,成为了最出名的倒爷,只是现在宋知夏的节奏全被打乱了,许多原本该发生的事情都没有发生,宋知夏不再是命定的女主,不再有命定的节奏。
在这个不允许自由经济的时代,每个地方都萌生出了黑市这个解决人需求的地方,而沪市更是比锦城的黑市更大胆,什么都敢卖。
按照记忆中的地址找了过去,沪市的黑市交易地点,在一处废弃隧道里,这地方别说是晚上了,就算是白天也不见有多少光,越往里头走越黑,最里面直接啥也看不见,来这里交易的人都得自带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