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陇西郡与李信、王离两部合兵的时候,破虏营还剩下七百多人,毛利所部的一千多人也只分配到了一百多名破虏营老兵。
包括方大虎也在其中,因为老兵稀缺,他现在也成为军官了。还被任命为暂理伍长,手下管着四名刚入伍不久的陇西郡新兵。
看着舆图上的三条道路,毛利发现了:
中间的一条大道路途平坦,但因为还要绕上远路的原因,距离北部边境最远;
左边与右边的小路都是山路,地形狭窄崎岖,不适合大部队快速通过,但距离长城最近,尤其是左边的小路。
派出的斥候还没有回来,甩在后面的周勃倒是赶过来了。
见到打仗很有一手的毛利,居然犯了选择困难症,周勃有些忍俊不禁。
“不是老子说你,走那条道不是走。根据情报显示他长曼手上有五千残军,但经过我们的追杀,恐怕已经只剩三千人而已。此刻根据三条道路上的马蹄印,匈奴肯定已经分兵。”
“长曼很狡猾,妄图通过此举来迷惑我们。但无论走那条路,都可以追击到匈奴,还不用担心扑空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”周勃看着不远处的岔口,叉腰说道。
匈奴人此时已成强弩之末,光是周勃手上就有三千生力军,所以大概率不用担心埋伏或者反扑。
毛利看见周勃的模样,不禁摇了摇头,显然周勃没有明白他的想法。
“你个狗日的不会是想追杀长曼吧!所以你才犹豫着走那条路~”周勃看见毛利摇头,不禁失色道。
但心中却在感叹:这杀才真的是大胆,长曼虽然已经成丧家之犬,但仍然是四品梦巫!仅凭毛利手上的千余人要对付他,显然是十分吃力的。
毛利吐出叼在嘴里的野草,笑道:“没错,老子就是要干了这头畜生!”
“可是凭借你的兵力……”周勃劝道。
“这个你就别操心了,还是想想你追那条路吧。”毛利摆了摆手说罢,又指着那条平坦的大路道:
“此路平坦,适合大部队前进,所以你可以走这里。”
周勃点了点头:“我也正有此意。”
“但以长曼的狡猾,他是万般不会走这条要绕远路的大道的。所以这条路上的马蹄印和脚印,大概率是只有不到一千的匈奴人押着数万百姓而产生的。”
毛利讲完,又裹紧了自己身上的披风。
不知道什么原因,他的武道品级始终是提高不上去,经历如此多的恶战,却仍然毫无武道修为。
所以他的御寒能力要远远低于其他人,哪怕是搭档的宣教官寇业,也已经成为九品练精境武夫了。
不多时,派出去的三路斥候都返了回来。
但他们都只发现了,沿途倒毙在路边无数华夏百姓的尸体,却没有任何匈奴人的消息。
听到这个消息,旁边的周勃接过亲兵递来的水壶。
“所以你准备走那条小路?”周勃喝了口热水,哈出白气道。
“老子准备走左边。”
“为什么?”
毛利目光如炬地说道:“直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