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胡关城头上,守将王文化浑身浴血,摇摇晃晃地提着腰刀,凶悍的目光则死死地盯着源源不断攀爬上城的匈奴兵。
他的气机此时已经被消耗一空,随时都可能力竭而亡。
手中握着的腰刀早就砍出了豁口,却始终没有放下。
王文化的周围,也只剩下同样几个伤痕累累的亲兵。
他们摆出背靠背的防御阵型,那股气势一时之间,竟然让那些多于他们几十倍的匈奴兵不敢进攻。
“狗娘养的胡虏蛮夷,你爷爷的脑袋就摆在这里,你们这群畜生有本事就过来取啊!”王文化对着那些畏手畏脚的匈奴兵,大声嘲讽道。
随着他的吼声落地,周围的匈奴兵竟然不由自主地向后倒退了几步。
旁边的匈奴当户见状,不由着急地怒喝道:“你们还在等什么,快上去杀了他们!”
他已经得到了消息,陇西郡的破虏营正在赶来,如果不赶快拿下镇胡关,那么所有人都得死。
突然,城下猛然传来了激烈地交战声。
当听见那个如同梦魇般熟悉的冲锋号角声时,匈奴当户不由打了一个激灵。
他明白,这是陇西破虏营的冲锋号。
冲锋号响起时,那些华夏士兵将会变得宛如死士,不惜以命换命地向前奋勇杀敌。
这种打法,是他毕生未见、也是他最为害怕的打法。
一个百户火急火燎地爬上城头,对当户道:“大人,破虏营打过来了!勇士们正在拼命抵抗,王爷命令你迅速拿下镇胡关,否则杀无赦!”
听见破虏营打过来了,城头上的匈奴兵顿时掀起了一阵骚乱。
匈奴当户恶狠狠地剜向最后几名秦军,发现那秦军五百主的头盔已经不见了,黑色的铠甲已经被染红,还插着几支被折断的箭矢,身上还不断往下滴着血水。
他嗅了嗅鼻子,顿时感觉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,但既不是血腥味也不是腐臭味。
王文化见到匈奴人还不敢上前击杀自己,依旧仰着头带着不羁的神色,脸上挤出笑容道:“城下应该已经打起来了吧,真热闹啊!有了这些好汉,你们这些畜生是跑不掉了,哈哈哈哈!”
匈奴当户的嘴唇颤抖着,怒吼道:“你这秦狗,为什么宁愿战死,也不愿投靠我大匈奴帝国?活着难道不好吗?究竟为什么!”
王文化仰天长啸,发出一阵带着咳嗽的笑声,吐了几口血唾沫后盯着匈奴当户:“老子虽然是一介武夫,也晓得忠君报国的道理,你个狗日的要是能明白,也就不会是蛮夷了。”
“这世界上总有一些高于生命的东西,老子这叫舍生取义!”
听到这番话,匈奴当户眸子里满是震惊之色,脸上的表情则带着错愕,手中本来握紧的刀,此时却不由松开了几分。
因为在他们匈奴人的世界观里面,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。
现在眼前这位的华夏匹夫,却说总有一些高于生命的东西。
究竟是什么东西,值得让人付出生命去守护?
华夏百年前的先贤孟子,其实早就已经给出了答案: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砰的一声,匈奴当户手中握着的刀掉落在地上。